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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獻策,以巾幗之智助力美好生活

作者:文 本刊記者 閆實 郭一卓 白俊霞 陳晨
聚焦 2024-03-27 14: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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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婦女法律生活幫助》2024年3月封面人物李迎新:全國政協委員 北京市第四中級 法院副院長

春和景明萬物生,全國兩會如期而至。在扎實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新征程上,巾幗奮斗者的鏗鏘之姿是一抹靚麗的風景線。她們積極奔走,一線調研;她們懷揣民意,履職盡責;她們傳遞民情,共話發展。從“切實保障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權益”到“用法治力量為基層治理賦能”,從“進一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到“加強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安居樂業之聲、老有所養之聲、幸福無憂之聲……女代表女委員的建言獻策,與你我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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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燕  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婦聯權益部兼職副部長,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用心用情用力,做婦女兒童權益的代言人

全國人大代表、全國婦聯權益部兼職副部長、陜西省婦聯兼職副主席……多角色、多平臺,促使我能聽到更多婦女兒童的呼聲,也讓我有了為婦女兒童權益代言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2024年是我履職的第七年,如何從立法、修法和完善政策等方面不斷強化頂層設計?如何從實踐操作層面推動相關制度落實落細,切實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是我一直關心的問題。

在基層走訪調研過程中,我發現婦女權益保護領域新老問題交織。雖然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加大了農村婦女權益保護力度,完善了救濟措施,但當前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權益保障仍面臨著挑戰。比如,有的地方在確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時,將戶籍在本村的外嫁女排除在外;有的地方以婦女離婚、喪偶為由,取消其在嫁入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造成“兩頭空”現象。

在我看來,主要原因在于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成員身份確認相關的法律制度不完善,缺乏國家層面的立法。這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確認的依法開展、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權益的依法保障、集體經濟組織功能作用的有效發揮等造成了不利影響。

從法律方面而言,需要明確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成員身份確認的相關規則。比如“外嫁女”雖未取得嫁入地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戶籍,但已經脫離嫁出地集體經濟組織生產、生活的,應當具有嫁入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對于嫁入城市的婦女,如果其沒有取得非農業戶籍,應視為具有原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對于離婚、喪偶的婦女不論其戶籍是在嫁出地,還是已遷入嫁入地,現又回到嫁出地生活的,均應以現戶籍所在地確定其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

所以,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我提交了“關于修改《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草案)》的議案”,建議對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的認定加以明確,確保婦女不會因結婚、離婚、喪偶等原因面臨喪失成員身份的境地,確保其合法、平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

關注“切實保障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權益”之余,如何推動學前教育更普及普惠、優質安全,守住“幼有善育”的底線,也是我今年關注的重點。

對此,我提交了“關于修改《學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見稿)》的議案”,建議加強幼師隊伍的監督管理,對于違反《學前教育法(草案)》被解聘或清退的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可考慮建設教師征信系統,建立人員從業禁止的“黑名單”,便于各學前教育機構在招聘時對入職人員進行上網查驗,阻止有相應前科的人員進入教師隊伍。

“一切為民者,則民向往之”,在未來的履職路上,我會繼續用心用情,將一個個守護婦女兒童權益的“愿望清單”變成“幸福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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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蓉  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嶺分局三橋派出所副所長兼金剛里社區民警(攝影/翁奇羽)

全心全意履職,法律為基層治理賦能

在過去一年的履職中,我付出了心血和汗水,也收獲了信任和幸福,受益良多。作為連任兩屆的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婦女十三大代表,我有責任將黨中央對億萬婦女的親切關懷和殷切希望傳達給姐妹們。“身著警察藍,心系黨旗紅”,在履職中,我將忠誠、奮進、創新、溫暖的婦女工作緊密融入各項公安工作中。

去年7月4日至7日,中央政治局常委,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趙樂際在山西調研,我很榮幸地參加了委員長在杏花嶺街道人大代表聯絡站與基層人大代表的深入交流。趙樂際委員長強調,要深入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以加強國家機關同人大代表聯系、人大代表同人民群眾聯系這“兩個聯系”為抓手,拓展和深化人大代表工作。這次活動對我是極大的促進和鼓舞,同時也鞭策我要在主動服務聯系群眾的過程中履行好代表職責,踐行好全過程人民民主。

多年來,我一直關注基層治理、收集社情民意,提出的30多件議案建議一次次被采納和落實,這不僅讓我體會到履職的成就感,也讓我對全過程人民民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今年,我重點關注婦女兒童心理健康、城鄉社區治理等方面的問題,思考如何讓社區治理更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隨著社會轉型加快、競爭壓力加劇,個體心理行為問題引發的社會問題日益凸顯,引發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加強心理健康服務、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迫在眉睫。平時,我也發現許多婚戀家庭矛盾糾紛的當事婦女都有心理情緒疏導的需求,也關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問題。

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城鄉社區是社會治理的基本單元,是黨和政府聯系、服務居民群眾的“最后一公里”。大力加強社區心理服務體系建設,能夠及時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心理危機干預、情緒疏導等服務,防止小糾紛釀成大事端。

去年,我們認真貫徹落實《婚姻家庭糾紛“五色”預警機制》《太原市公安機關關于家庭暴力預防和處置工作規范》。所謂“五色”預警機制,就是由各級政法委牽頭,婦聯、民政、公安、檢察院、法院、司法等有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把婚姻家庭矛盾糾紛分為綠色(輕微)、藍色(一般)、黃色(較大)、橙色(重大)、紅色(特別重大)五級,進行科學研判和處置。我作為社區民警同時也是太原市婦聯兼職副主席,對社區婚戀、鄰里糾紛進行“五色四盯三訪兩防”,嚴防次生矛盾、苗頭激化引發的鋌而走險行為,取得了比較好的效果。在此過程中,我更加深刻認識到社區治理對于預防化解矛盾糾紛的重要作用。下一步,我還要不斷深化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在社區治理上下大功夫,將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處置在萌芽狀態。

今年全國兩會我也準備了一個關于制定《城鄉社區治理促進法》的議案。這個議案是在我此前多年調研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做了進一步完善,希望推動基層治理進入法治化、規范化、系統化的軌道,全面提升城市高效能治理能力,保障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開花結果”。

另外,我還有幾個建議:加強社區心理服務體系建設、加強老舊小區地下管網隱患排查和及時修繕等。希望這些議案及建議能夠助力社區成為廣大婦女兒童生活的幸福港灣,以一個個幸福平安的家庭,構成一個個和諧美滿的社區,全面強化基層治理,夯實國家治理的基石,讓社區成為居民最放心最安心的美好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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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迎新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市第四中級法院副院長

加大政策支持,構建青年婚育友好型社會

我是來自北京法院系統的一名政協委員,我所任職的北京市第四中級法院是北京涉數字平臺行政監管案件的二審法院。

在過去的一年中,我立足政協委員和人民法官的雙重身份履職盡責,從數字平臺系列案件的辦理出發,將工作拓展至服務社會治理、促進數字經濟發展。我聯合行政監管機關多次前往京東、美團等電商平臺開展深入調研,探究平臺自治的監管問題,深入了解相關領域行政監管現狀與癥結。基于這些工作,今年兩會我帶來了關于“提升電商平臺參與社會治理能力、促進數字經濟健康發展”的提案,對激發數字經濟活力、提升行政監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對策建議。

今年兩會,我還提交了“進一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體系以人口高質量發展支撐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提案。在醞釀這份提案的過程中,我查閱了相關政策文件、調研分析報告等資料,深入研究了各地不同層面的生育支持政策及其落地效果,并與適齡青年進行了座談交流。

提案中,我提出了四點建議:一是加速推動針對適婚青年結婚及首胎生育的支持政策,構建青年婚育友好型社會;二是宣傳解讀婚戀法律,減少青年對婚姻的畏懼,避免因網絡、新媒體、影視作品中極端個案的放大而誤導青年,使他們對婚育產生畏難情緒;三是針對“恐婚”“不育”等不同青年人群,制定細致且有針對性的綜合支持政策,包括降低婚戀成本、擴大生育保險覆蓋面、擴展醫保范圍、提高生育與育兒津貼,以及對高危和高齡孕產婦加大國家檢測和保障力度,提升新生兒質量;四是加強家庭互助育兒體系的建設,降低育兒的時間成本和經濟成本。

這份提案是從當前我國人口發展趨勢與婚育現實問題出發的。今年1月,國務院新聞辦公布的數據顯示,我國已連續第二年出現人口負增長。同時,經過調查發現,一些青年男女對婚姻和生育表現出一定的排斥態度。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建立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國家戰略。雖然目前國家和地方已經陸續出臺了不同層面的生育支持政策,但是各地政策推進力度不一。

身為女性,我非常關注職場中女性在入職、就業、薪酬、婚育等方面的權益保障問題。作為母親,我也能感受到獨生子女面對高昂婚戀成本、養育成本和生育成本的顧慮。這些都促成我提出這份提案。

展望未來,我希望有關部門積極推動適婚青年及首胎婚育支持政策,并通過廣泛宣傳婚戀法律、制定更有針對性的政策、建設家庭互助育兒體系等打好政策“組合拳”,增強政策合力效應,為青年一代營造健康良好的婚育環境,讓青年人想結婚且能結婚,愿生育且能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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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霞   全國人大代表,江蘇常州老三集團有限公司婦聯主席、樣衣部部長

為產業工人發聲,加強女職工權益保護

又到一年一度的全國兩會時間,我連續兩屆當選全國人大代表,讓人民群眾滿意是我最大的收獲。我的責任就是將基層群眾的心聲傳遞出去,把一線產業工人最迫切、最關心的問題提出來,不辜負職工群眾的托付。

2003年,我從安徽巢湖來到江蘇常州老三集團工作,從最初流水線上的輔助工到縫紉工,再到樣衣工、高級技師、紡織工程師,逐步成長為市勞模、省勞模,獲得全國五一勞動獎章,中國紡織大工匠,被評為全國三八紅旗手……一路走來,我始終在生產一線,深知產業工人的所思所盼。

當選為全國人大代表后,我把拼搏進取的勁兒用到了履職中,學習用電腦、了解勞動法規、鍛煉語言表達能力……我把手機號碼公布在社區的人民代表聯絡站門口,每個月都會去聯絡站接待群眾,認真傾聽、仔細記錄、扎實調研,全面提升自己的履職能力。

2020年,我提交了“關于擴大農民工社保覆蓋面的建議”,被人社部社保中心確定為重點督辦建議;2022年,我建議“規范企業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評價”,當年5月便得到答復,如今有不少產業工人被評定為中級技工或高級技工,并享受相應的待遇……今年,我準備了三個和產業工人有關的建議,分別是“促進職業教育校企合作”“解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急難愁盼問題”和“加強女職工權益保護”。

作為公司的婦聯主席、常州市天寧區婦聯執委,做好女職工的“娘家人”是放在我心頭的一件大事。公司成立了“星光點點”婦女微家,為集團女職工定期開展技能培訓、學習交流,請專家為女職工開展幸福課堂、親子教育、反家暴講座等。為了能讓留守兒童和父母多團聚,我還牽頭實施了“新市民家庭教育”執委領辦項目,在公司成立了“暑期快樂中心”,每年暑假都會有四十多名“小候鳥”來到這里和父母團聚。

“三期”女職工權益保護是大家非常關心的問題,我今年圍繞這個課題展開了調研。在調研中發現,一些用人單位會通過直接勸退,或者調崗降薪、改變工作條件等方式迫使“三期”女職工辭職。女職工在權益受損后,維權需要的時間和精力成本較高。

經過對檢察院、法院、婦聯組織等相關部門的調研,我提出建立“三期”女職工勞動爭議案件“部門移送、檢察支持、司法援助、審理優先、社會救助”的一站維權支持體系。相關部門在發現“三期”女職工勞動爭議案件線索后,及時向檢察機關12309檢察服務大廳“婦女兒童權益保障”專用接待窗口移送。

對于那些嚴重侵害“三期”女職工權益的勞動爭議案件,符合受理條件的,由檢察機關民事檢察部門予以支持仲裁、支持起訴;對辦案中發現的侵害“三期”女職工公共利益的情形,由檢察機關公益訴訟部門制發檢察建議、提起公益訴訟。對檢察機關依法受理的“三期”女職工勞動爭議案件,由司法局安排律師提供相應法律援助,單獨或協助檢察機關開展支持仲裁和支持起訴。

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法院應當充分考慮“三期”女職工在生理上和心理上所處的特殊階段,基于案件性質的緊迫性,對“三期”女職工勞動爭議案件優先受理、優先審理,并明確辦案期限,避免久拖不決。對于家庭生活困難、符合救助條件的“三期”女職工,可由檢察機關依法予以司法救助,工會、婦聯、民政等部門予以社會救助。

老百姓的煩心事、揪心事,都是我履職中關注的大事。除了向全國人大提交建議,我在日常履職中也會通過議案、提出意見建議等方式積極向相關部門反映,并把辦理情況及時反饋給群眾。人民代表為人民,唯有盡責履職,才能讓人民群眾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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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蕾  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省同江市電子商務發展中心主任

助力美好生活,公益訴訟大有可為

我連續四屆當選全國人大代表。在基層一線跟百姓們嘮家常、去企業聽聲音是我調研工作的重要一環。一次,我到一個赫哲族老人的家中,老人語重心長地說,赫哲族的文化不能在這一代人手中失傳。他拉著我的手,眼里含著淚花,對我觸動特別大,也激勵我為民族文化興盛繁榮而努力。多年來,我圍繞赫哲族文化傳承弘揚、赫哲族村民增收致富等提出《關于加強赫哲族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措施的建議》《關于改善和提高赫哲族經濟發展的建議》等150余條,其中很多建議被采納。

我還有一個特別的身份——黑龍江省同江市公益訴訟檢察宣傳形象大使。這讓我有機會參與一些檢察公益訴訟工作。我曾受邀參加過最高檢、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四級檢察機關舉辦的檢察開放日活動,見證了這些年來檢察開放日發生的深刻變化。我提出的許多意見建議都得到了檢察院的回應和支持,特別是在赫哲非遺保護方面,實現了人大代表與檢察機關雙向互動履職的成效。

去年同江市檢察院代表聯絡會議上,我提出建議:“希望同江市檢察院積極探索赫哲生態家園和漁獵文化一體化保護的法律監督新模式,為赫哲故里的文化傳承和生態資源保護貢獻檢察力量。”會后,該院檢察長帶領公益訴訟辦案組經過一系列研判,立足地域特色,專門打造了“赫哲故里 同檢織彩”公益訴訟品牌,以檢察藍助力赫哲文化傳承和生態家園一體保護,織就赫哲家園宜居宜業和美新畫卷。如今,我們赫哲族的生態環境越來越好,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環境更優美。

今年兩會前夕,我將調研中了解到的企業訴求和黑龍江旅游業發展存在的困難問題作了認真整理,提出了關于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實踐推動補強AED配置管理使用法律供給、關于支持互市貿易商品落地加工試點建設等相關建議。

聆聽赫哲族群眾的心聲,反映赫哲族人民對美好生活的期待和向往,在未來我會繼續努力講好赫哲族的故事。在履行好全國人大代表職責的同時,我還要做好檢察工作的宣傳員,把檢察機關的重點、亮點工作,積極準確宣傳到基層,讓人民群眾更多了解檢察工作、支持檢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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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翠利   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馬上鄉李石村婦聯主席

深化鄉風文明,以閱讀促進鄉村普法

我生在鄉村長在鄉村,從2008年開始,我將自己家的超市創辦成了“微光書苑”,免費為村民提供借閱,鼓勵和引導父老鄉親,特別是青少年養成閱讀習慣。

去年是我作為全國人大代表履職的第一年,我總結自己創辦“微光書苑”的經驗,通過實地走訪村民、基層干部和鄉村文化建設志愿者,請教鄉村文化建設方面的專家學者,與各地民辦圖書館負責人等交流,查閱與鄉村文化建設有關的論文,上網翻看與鄉村文化建設有關的論壇等察民情、匯民意,發現了一些在鄉村文化建設中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比如鄉村本土公共文化建設人才流失、民間力量參與鄉村文化建設沒有得到重視和引領、鄉村文化建設項目沒有形成合力等。針對這些問題,我提出一些意見和建議,比如設立鄉村公共文化建設基金、加強鄉村文化體系建設、加大鄉村公共文化建設成效在政府考核中的比重等,充分發揮鄉村文化建設的價值引領、文化凝聚和精神推動作用,讓鄉村文化建設更有活力和凝聚力,助力鄉村振興。

今年,我重點關注“鄉村全民閱讀”這一問題。“全民閱讀”,顧名思義就是讓“閱讀”落實到由每個具體的個人所組成的“全民”。可當前,我們離這一目標還有一定的差距,其中鄉村無疑是短板。而農家書屋作為基層文化設施,對于打通“閱讀最后一公里”、推動鄉村文化振興、提升群眾文化素養具有重要意義。

在調研過程中,我發現普及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促進鄉村精神文明建設,有一些農家書屋創新學法形式,將閱讀與普法有機結合,以書籍為載體傳播法治文化。

在我看來,農家書屋辦好了,能更好地以閱讀助力鄉村普法。于是,我準備了一份“關于助力農家書屋高質量發展的建議”。我希望能支持公立圖書館、高校圖書館、社會公益組織、專業學者等梳理農家書屋運營經驗,為鄉村圖書館的運營提供必要的指導和參考;引導高校相關專業定向培養鄉村圖書館人才;鼓勵返鄉大學生、退休干部、教師等有一定文化素養和專業能力的人員從事鄉村圖書館運營,并為他們提供政策支持,如工作經費,生活補貼、職業發展機會等;鼓勵各類公共圖書館工作人員下派掛職,將他們的專業知識和經驗帶到基層,提升農家書屋運營水平。